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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改委: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列入淘汰类别

imtoken.im 2023-03-10 07:17:24

近日国家发改委禁止挖矿,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修订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版)》的决定: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( 2019版)”在“(十八)Others”中添加第7项,内容为“虚拟货币‘挖矿’活动”。

文件显示,淘汰型产业主要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、严重浪费资源、污染环境、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、技术、设备和产品。

国家发改委禁止挖矿

2021年9月,国家发改委、中宣部、中央网信办等11个部门发布《关于创新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,要求加强虚拟货币上下游全产业链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进行监管,严禁新增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,加快现有项目有序退出,促进产业结构优化,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。

国家发改委禁止挖矿

当时,《通知》强调将“虚拟货币‘挖矿’活动”列入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版)》“淘汰类”。

国家发改委禁止挖矿

据不完全统计,2021年,内蒙古、云南、新疆、青海、四川、安徽、河北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江西、海南等12个省份已采取行动整顿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。

国家发改委禁止挖矿

具体来说,内蒙古打响了当地清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的第一枪。2021年3月上旬,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征求意见稿,提出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,并在2021年4月底前全部退出。2021年5月,内蒙古先后设立搭建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企业举报平台,制定八项纪律处分措施。

国家发改委禁止挖矿

随后国家发改委禁止挖矿,新疆、青海、四川、云南等省份迅速跟进,开展虚拟货币,尤其是比特币“挖矿”活动,进行清理整顿。十一部门发出通知后,江、浙、闽、江西等省也开始行动。2021年12月3日,海南省发改委明确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实行差别电价,涨价标准为0.80元/千瓦时。

编辑/毛茸茸的